先行先試!NCD公約解讀與實踐運用培訓在重慶舉辦
導讀
6月2日,由中國貿促會培訓中心主辦、重慶市貿促會承辦的《聯合國可轉讓貨物單證公約》(以下簡稱“NCD公約”)解讀與實踐運用培訓在重慶舉辦。本次培訓聚焦NCD公約核心要義與落地實踐,匯聚政府部門、國際組織、法律界、金融界、物流企業等各領域代表,共研規則創新、共商應用路徑、共促貿易便利,充分彰顯中國在全球經貿規則制定中的引領地位,以及重慶作為陸上貿易規則創新策源地與先行先試區的突出作用。
長期以來,鐵路、公路、航空等跨境運輸單證不具備物權憑證功能,是多式聯運和貿易融資發展的關鍵瓶頸。2025年12月15日,第80屆聯合國大會正式審議通過NCD公約,填補了這一國際規則空白。公約創新性地設置了“可轉讓貨物單證(NCD)”制度,使符合公約要求的運輸單證具備與海運提單相似的可轉讓性和物權憑證功能,貨主可憑其進行轉讓、質押和融資,從而有效降低跨境運輸風險與交易成本,提升供應鏈整體效率。
NCD公約源于中國實踐,凝結了重慶智慧。中國作為公約的重要發起方和推動者,在國際貿易規則制定中展現了日益增強的制度性話語權,為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完善注入強勁動力。公約的通過標志著全球經濟治理體系邁向新高度,也為我國深化制度型開放、參與國際經貿規則構建提供了重要契機。
重慶憑借西部陸海新通道運營組織中心、中歐班列重要始發地的樞紐優勢,從鐵路提單司法突破到公約全球落地,始終走在陸上貿易規則創新前沿,創新性開展NCD公約試點探索。截至2025年底,累計簽發“一單制”提單超4.7萬單;先后簽發全球首張基于NCD公約的鐵海聯運“一單制”提單,落地全國首筆紙質NCD項下貿易融資,辦理全國首單電子可轉讓貨物單證(eNCD)質押融資,并簽署全國首個NCD標準范本試用協議,以一系列首創實踐為公約落地積累寶貴經驗,切實做好公約實施“下半篇文章”。
本次培訓議程緊湊、內容翔實、權威薈萃。開班儀式上,中國貿促會副會長李興乾、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黃茂軍、聯合國貿法會秘書長安娜·喬賓·布萊特先后致辭,重慶市貿促會黨組書記何毅擔任主持。李興乾闡明NCD公約對全球貿易發展的里程碑意義,傳遞中國推動公約落地實施的堅定決心;黃茂軍表示,公約誕生是中國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重要標志,希望各方協同發力,深化重慶試點成效,賦能西部陸海新通道高質量發展;安娜·喬賓·布萊特高度認可中國方案與重慶智慧對公約制定的核心貢獻,贊譽重慶實踐為全球內陸貿易發展提供可借鑒范本。
開班儀式后,培訓課程在重慶市貿促會副會長張海清的主持下有序開展。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法律服務總監Andrea Tang,加納托運人管理局首席貨運與物流事務官Rhodalyn Djanitey,國際商會銀行委員會指導委員會副主席、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交易銀行部主任級高級經理徐珺以“角色扮演:理解何時需要NCD”為主題,生動展示了在何種情形下需使用NCD,幫助參會代表直觀掌握NCD的應用邊界與核心價值。聯合國貿法會法律官員李彥瑩、郝澤琳圍繞NCD公約核心內容進行系統解讀,明晰條款內涵與法律效力,為實務操作提供權威法理支撐。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院長朱作賢詳細介紹NCD公約范本,拆解條款設計與應用規范,為單證標準化使用提供專業指導。
培訓環節,多位行業專家從不同維度深度解析公約應用價值。重慶市國際物流口岸服務協會秘書長蔣嘯冰從運輸與物流視角,分析NCD公約在西部陸海新通道多式聯運中的實踐意義,解鎖聯運提質增效新路徑;徐珺從金融視角,闡述公約對信用證、貿易融資及國際結算業務的深遠影響,為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提供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院副院長解常晴從法律視角,剖析公約應用中的法律風險與爭議解決方式,筑牢跨境貿易合規保障。
以“從試點到實施,一紙單證撬動貿易版圖”為主題的圓桌研討暨互動問答環節精彩呈現,由徐珺主持,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郭瑜、招商局集團公司律師宋安琪、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西南分會副秘書長楊明、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審判庭副庭長陳勁松、陸海新通道運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劉夢驥、中國銀行重慶市分行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黃倩等嘉賓參與,圍繞NCD公約試點實操問題、法律體系銜接、企業管理制度建設等關鍵議題深入交流,精準回應參會代表實務疑問,凝聚共識、破解難題,為公約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
參會代表紛紛表示,本次培訓理論與實踐深度結合、國際視野與本土經驗有機融合,全面解讀NCD公約精髓,為各方推動單證創新應用、參與國際多式聯運規則實踐提供有力指導。舉辦此次培訓有助于將重慶先行先試經驗向全國推廣,并依托西部陸海新通道向沿線國家推廣,進一步提升中國在全球貿易治理中的話語權,為推進全球貿易便利化、供應鏈高效化貢獻中國智慧與重慶方案。